銀行追回員工績效薪酬總額近億元

資料來源:光明日報

隨著2023年的上市銀行年報陸續披露,銀行向員工“反向討薪”的情況浮出水面。
4月1日,據不完全統計,10家上市銀行在年報中詳細公佈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2023年累計“反向討薪”金額近億元,披露人數超7000人。
目前已有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渤海銀行、哈爾濱銀行、天津銀行、威海銀行、甘肅銀行、東莞農商行、瑞豐農商行、重慶農商行在年報中詳細披露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10家上市銀行2023年向員工“反向討薪”合計金額9988.09萬元。
其中,招商銀行2023年“反向討薪”總金額最高,追索扣回績效薪酬總金額4329萬元,涉及執行績效薪酬追索扣回的員工4415人,占員工總數的3.79%。
不少銀行“反向討薪”金額增加。
2023年,東莞農商行績效薪酬因故扣回金額合計172.8萬元,較2022年的66萬元增長1.6倍;
渤海銀行追索扣回499人績效薪酬2344萬元,較2022年追索扣回370人績效薪酬1760萬元有所提升;
威海銀行2023年績效薪酬追索扣回27.28萬元,同比增長12.28萬元。
披露相關情況的銀行數量也有所增加。
在2022年尚未披露具體資料的中國銀行、哈爾濱銀行、天津銀行、甘肅銀行、瑞豐農商行、重慶農商行,在2023年年報中均公佈了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情況,金額分別為2275萬元、470萬元、174萬元、14.93萬元、92.96萬元和88.12萬元。
發到手的錢還要被追回?非金融行業的打工人先不要緊張。這個給公司退錢的操作名叫“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主要面向管理層,包括離職和退休人員。
這項制度由來已久,是銀行薪酬激勵約束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定程度上可以約束銀行高管和關鍵責任人。
2021年初,原銀保監會發佈了《關於建立完善銀行保險機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的指導意見》,要求銀保機構應當按規定建立並完善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明確對銀行、保險、AMC(資產管理公司)、信託、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貨幣經紀公司等銀行保險機構高管和關鍵崗位人員8種追回薪酬的情形。為整個金融行業建立績效薪酬追索扣回機制提供了更加明確的方案。
可以看到,其實施行範圍不僅包括銀行,證券協會與基金協會等都曾發佈過相關管理指引。今年1月初,東興證券就打響了金融行業新一年的“反向討薪”第一槍。
什麼情況下會被“討薪”呢?簡單來說,高級管理人員和關鍵崗位人員出現重要監管指標嚴重不達標或偏離合理區間,被監管部門採取接管等風險處置措施等情形,銀行保險機構可追索扣回其相應期限內的全部績效薪酬。
舉個例子,有年報裡寫道:“對因違規違紀行為或出現職責內風險損失超常暴露等情形受到紀律處分或其他處理的員工,均進行了相應績效薪酬的扣減、止付或追索。”
“反向討薪”之所以引發關注,與行業的高薪特性息息相關。對於銀行從業人員來說,無論是薪酬政策的約束還是道德規範的約束,其本質都是希望相關責任人在履職時能夠更加審慎,做到勤勉盡責,進而能夠對風險進行有效把控